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遗失声明
序号 |
姓名 |
身份证号 |
证件编号 |
项目代号 |
聘用单位 |
1 |
王连雨 |
410781199105197019 |
|
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N3 |
上海龙渤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|
2 |
邓良飞 |
412726198004044972 |
412726198004044972 |
电梯司机T3 |
河南省凯圣服饰有限公司 |
以上1人不慎遗失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现声明作废。
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,联系电话:5061975。
特此声明。
2015年2月4日 |